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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解“准入难”:配合工商总局等部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,自2016年10月1日起,全国全面实施“五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改革;2016年12月1日起,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“两证整合”。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,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。
破解“审批难”:2014年至2016年间,税务总局多次优化和简并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程序,主动取消“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”审批事项,改为事后备案管理;允许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时享受税收优惠,在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;对小型微利企业一律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,降低企业办税时间成本和人财物消耗。
破解“融资难”:2015年以来,与银监会合作,在全国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了“银税互动”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,通过共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,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纳税信用A级、B级纳税人推出“税易贷”“税信贷”等产品。截至2016年底,通过“银税互动”活动,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20.6万笔,其中涉及小微企业的17.2万笔,贷款金额达2200多亿元。
破解“盈利难”:2014年10月1日起,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、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提高至3万元。2015年8月,将优惠政策延续至2017年底。
2016年5月1日,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,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,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纳税9万元)的,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,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。
所得税方面,十八大以来先后4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,将此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,逐步提高至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和5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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