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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闲置土地处置问责情况的通报

  发表时间:2015年10月02日  点击数:1384 次

  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核查问责的要求,经自治区监察厅和国土资源厅核查,银川市、宁东管委会、中宁县、青铜峡市2009年至2013年闲置土地占全区年平均土地供应量比例较大,因征地拆迁未完成、城市规划或园区规划调整、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等因素导致了土地资源闲置。近期,自治区人民政府责成银川市、宁东管委会、中宁县、青铜峡市分别对时任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尤峰(正处级)、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局长王学明(正处级)、中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祁少波(正科级)、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卢雪昀(正科级)4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。

  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,认真吸取教训,主动作为、勇于担当,加大工作力度,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工作,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
  2015年10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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